學生資助
學生資助計劃 (2024 年 8 月修訂版)
本校按照教育局對直接資助學校的規定,把學費總收入的十分之一撥作學費減免和獎學金計劃之用。
2023-2024 年度學費為港幣 $33,950 元正,分 10 期繳交。
2024-2025 年度學費為港幣 $35,830 元正 (待教育局批核),分 10 期繳交。
- 學費減免計劃
學費減免計劃的安排,是為了讓合適入讀本校,包括正在接受綜合社會保障(CSSA)或學生資助辦事處津貼(SFAA)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的財政情況而損失入讀本校的機會,並依據公平、有效、清晰和高效率的原則處理。
*申請人* 應為學生的父或母或合法 / 獲授權的監護人
入息審查
本校採用特區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的「調整後家庭收入」(AFI) 機制進行入息審查,以評定 *申請人* 的資助資格。本校的資助幅度較特區政府的機制寬鬆。所有已獲准領取社會福利署「綜合社會保障」、學生資助處「全額減免」或「半額減免」的申請人,在向本校提出申請後,校方將按上述機構所批示的資助資格辦理,毋需另行審核。- 資格評估方法
AFI機制所採用的算式如下:
* [上一個財政年度,由4月1日至3月31日]調整後家庭收入 (AFI) = 家庭全年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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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人數 + (1)
- 家庭全年總收入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的全年收入的30% (如適用),以及親友給予的津助 (如適用)。
-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有關受供養父母的定義,請參閱「資格評估申請指引」) 。
- 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 (+1) 將會增加至 (+2)。
下表詳列 2024-2025 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組別的資助幅度。
請注意「調整後家庭收入」並不是家庭每月的平均收入。2024-2025 學年的「調整後家庭收入」(AFI) 機制下數值介乎 (元) 資助幅度 0 至 60,500 100% 60,501 至 78,650 75% 78,651 至 96,800 50% 96,801 至 108,900 25% 超過 108,900 不合資格 (申請不成功)
- 申請辦法
- 申請人可於每學年九月向學校遞交申請表或在學年中需要的時間向校方提出申請。
- 申請人除可於辦公時間到本校校務處索取該計劃申請詳情須知和申請表格外,現在亦可於學校網頁下載。在填寫申請表前,申請人必須詳閱申請指引。
- 申請人如對入息計算方式或資助幅度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本校校務處查詢。
【申請表及所需文件上的資料只作是次申請之用,程序完成後將會銷毀。】
- 資格評估方法
- 特別支援津貼
本學年(2024-2025) 學校因財政需要而增加了學費,學費由上學年每名學生全年$33,950增加至$35,830。本校法團校董會明白增加學費對部分家長而言可能構成一定經濟壓力,故此通過於本學年設立「特別支援津貼」,以協助家長減輕負擔,有關細則如下:
目標對象:有經濟壓力的學生家庭
津助形式:提供一次性不多於 $1,880津貼 (只限2024-2025學年)
申請辦法:家長請留意學校在2024年初的通告,有意申請的家長請依時填寫回條及交回校務處。
*所有資料均保密處理*
- 學習支援津貼
為配合不同學習需要及增加學生参與延伸學習活動和全方位學習的機會,本校設立「學習支援津貼」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家長/學生。「學習支援津貼」分三類:- 支援特殊學習需要,如:校外增潤課程或服務
項目 對象 資助準則 校外增潤課程及服務
如:資優課程、謮寫訓練...等由老師或教育心理學家推薦 資助金額為課程費用50%
(每位學生全年不多於$5,000) - 校內延伸學習活動 -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 已獲學費減免的家庭 -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已獲學費減免的資助幅度 延伸學習活動可獲資助幅度
(不包括交通費用)
100% 100% 75% 75% 50% 50% 25% 25% - 其他未獲學費減免的家庭,亦可因家庭的特殊財政情況,就每項學習計劃及活動申請資助,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小組」(FMTG)按照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和資助的幅度。
備註:- 以上 (A) 及 (B) 項 家長需就每項課程 或 活動向校方提出資助申請。
- 申請表請向校務處索取或在學校網頁下載。
- 申請時間為每年六月,詳情請留意學校通告。
- 已獲學費減免的家庭 -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 全方位學習交流活動 (境外交流及校外活動)
- 已獲學費減免的家庭 -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已獲學費減免的資助幅度 全方位學習交流活動可獲資助幅度 100% 100% 75% 75% 50% 50% 25% 25% 其他未獲學費減免的家庭,亦可因家庭的特殊財政情況,就每項學習計劃及活動申請資助,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小組」(FMTG)按照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和資助的幅度。
- 已獲學費減免的家庭 - *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 支援特殊學習需要,如:校外增潤課程或服務
其他資助計劃
學校書簿、車船和校服津貼
已獲學費減免的家庭:
已獲學費減免的資助幅度 學校書簿、車船和校服津貼可獲資助幅度 100% 100% 75% 75% 50% 50% 25% 25% 其他未獲學費減免的家庭,亦可因家庭的特殊財政情況,就個別項目申請資助,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小組」(FMTG) 按照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批准申請和資助的幅度。
備註:- 申請人可就上述個別項目於每年六月向校方提出申請津貼,詳情請留意學校通告。
- 所有申請項目必須提交正本單據,以便校方核實及發還津貼。
- 所有申請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小組」(FMTG)批核。
緊急援助基金
本校亦設有緊急援助津貼,為有緊急需要的家庭提供學費減免,以舒緩突如其來的財政困難,確保學生不會因此影響學習。緊急援助計劃不設申請時限,申請者可在有需要時透過班主任申請。
資料收集
以上各項計劃所收集的資料,只供審批及存檔之用,本校必定保密。惟申請人必須提供詳盡和真確資料,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評核及上訴機制
申請人向校方提交申請後,校方會在五個工作天內由學校發展主任向申請人確定收到申請;
所有申請將於四星期內由「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小組」(FMTG)審核及批示。小組成員包括:
主席:校長
學校代表:副校長、學校事務主任
行政代表:學校行政主任、會計主任審核程序完成後,學校事務主任在兩星期內通知申請人,資助生效日期追溯至文件遞交的月份;
有關文件將存檔備查並由助理行政主任(會計)辦理收支事宜;學校在資助申請生效日期一個月內以支票向申請人發放獲資助款額;
申請人如對評核結果不滿意,必須以書面提出並附額外相關證明文件交校監;校方將成立覆核小組審批。有關結果將在提出覆核後兩個月內確定並由校長回覆申請人。覆核小組成員由校監、校長及兩位校董組成。
資訊公開
本校每年六月底會將下一學年申請細則及表格上載學校網頁,以供下載及参考。
家長/監護人可透過新生入學簡介會、新生入學須知或學校通告得悉資助計劃。
有關上述資助計劃如有任何查詢,歡迎向本校學校事務主任吳偉文老師 或 校務處行政主任林秉華先生查詢 (電話: 2202 3922)。
〔港大同學會小學保留權利,修訂上述細則。〕